前言

本表列載世界各國立法機關(以下通稱「議會」)的演變和名稱更替的情況。自世界各國實施憲政以來,議會便成為各國政治架構中的重要一環。在實施三權分立體制的民主國家,議會是三權中立法權的體現者,與行政權、司法權鼎足而立。在很多國家,議會更被賦與「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地位。即使在非民主國家,議會亦起著賦與政權合法性或點綴民主的重要作用。

本表一般只記載獨立國家在近現代爆發革命或實施憲政後的立法機關,但在世界歷史上很早便已出現類似議會的組織,如上古希臘的公民大會、中古歐洲多國的等級會議等等。近現代很多國家在實施憲政之前亦已存在各種諮詢機構、評議機構等等。另外,某些前殖民地國家在獨立之前便已存在議會組織。上述這些機構、組織都不屬本表記述的範圍,但為記述完整起見,本表會在各條說明文字中作簡要敘述。

某些國家除議會外,有時還設有各種名目的代表機構、諮詢機構或選舉機構,例如1954年以後中國的「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等。此等機關雖亦具有一定代表性,但並非立法機關,本表一概不予記載。此外,各國歷史上有時亦會召開某些具有全國性質的代表會議,例如某些殖民地在獨立前召開的制憲會議,若此類會議只屬臨時性質,且並未成為正式立法機關,則本表不予記載。

很多國家的行政機關採取合議形式或設有各種名目的會議,例如瑞士的「聯邦委員會」、某些共產國家的「部長會議」、烏拉圭的「國務會議」等。另外,某些國家在發生戰亂或政變後,往往會成立各種名目的委員會、執政團等作為最高權力機關。上述這些機構的性質實屬行政機關而非立法機關或代議機關,本表亦一概不予記載。

各國歷史上常有並立政府或「非正統」政府的出現。鑑於有關此類政權政治體制的史料非常缺乏,本表一般只包括各國「正統」政府(即廣受承認的政府)的議會。

各國議會既有實行一院制,亦有實行兩院制乃至多院制者。如屬後者,本表除列載議會的名稱外,亦同時列載各議院的名稱(以**表示),但不包括各國議會轄下的其他機構(如各種委員會、秘書處等)。

本表所載各國議會的開始日期為議會的成立日期,或該國獨立、爆發革命、建立共和政體或開始實施憲政的日期;而結束日期則為議會被解散或停止運作的日期,或該國滅亡或停止實施憲政的日期。此外,各國議會常有因任期屆滿或政局變動而休會或被解散的情況,倘若休會或被解散的持續時間不足一年,本表一般不予記載。

由於歷來有關各國政治體制的史料大多偏重於行政機關(國家元首、內閣首長等),而有關立法機關的史料非常缺乏(尤其是19世紀或之前的史料),本表所載資料尚有很多不完整之處,有待日後不斷增補,亦敬希讀者提供寶貴資料。

有關本年表所用政權名、人名、日期等的體例,請參閱《凡例》

歡迎讀者提供歷史資料,俾能使本網站資料更準確和更臻完善。如欲提供任何資料或意見,請電郵至kfzhouy@yahoo.com

目錄


前往本人的留言板


現請各位訪客參觀我的訪客地圖。請點按以下的View my Guestmap按鈕。

Free Guestmap from Bravenet Free Guestmap from Brav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