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學的魅力

語言之謎

語言是人類文明中一種非常奇特的現象,一方面我們的文明離不開語言,我們每天都需要語言;但另一方面我們對語言的認識又是那麼貧乏。很多和語言有關的基本問題至今還未搞清楚,還存在爭論。在眾多關於語言的謎團中,最引人注目的應是究竟人是怎樣學懂(語言學的慣用術語是「習得」acquire)語言的。我們知道,兒童在到達某一歲數時,如果不是由於先天的缺陷或後天的阻礙(例如處於與世隔絕),都會自然而然學會語言。這種學習往往不是有系統、有計劃的訓練,而且學習過程不是有意識地進行,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不經不覺進行的(註1)。更重要的是,兒童無需在掌握了所有語言資料後才能學會其母語。根據語言習得理論(Language Acquisition Theory)的研究,兒童只需在其生活環境中有充足的運用語言的機會,便能夠學懂該種語言,而這種機會無需是有計劃的。其實在兒童學習母語的過程中夾雜了大量「反例」,因為口語中常有講錯說話或不合語法的情況。但很奇妙的是,兒童可以在毫無訓練的情況下自行「過濾」掉這些反例,從而掌握母語的正確語法。而更奇怪的是,兒童在過了某一年齡後,這種語言學習能力便會明顯衰退。這就是為何某些生長在雙語或甚至多語家庭的兒童對掌握多種語言沒有甚麼困難,但一般人在長到某一歲數時才學習外語卻又是那麼困難。

如果我們把兒童與談話機器(Chatterbot)學習語言的能力作一比較,便更可見到人類掌握語言的高效率。設計談話機器的困難在於,在人類的日常交際其實不是純粹語言的問題,還涉及眾多背景知識、常識推理和非語言輔助因素(例如表情、手勢等)。如果把這些知識和因素一一列出,將是繁冗不堪的,但一般人卻能在電光石火之間輕易處理。相較之下,談話機器雖然具備一些優勝於人類的因素(例如無比強大的記憶能力和專注力、龐大的資料庫等),但在掌握語言技巧方面卻比不上一個小孩或者目不識丁的普通人。這一點正是令語言學家、邏輯學家、人工智能學家等大惑不解的。

關於語言的另一個謎團是人類的語言是否有共同的規則,或者套用在當今語言學界最有影響力的生成語法(Generative Grammar)學派的說法,人類的語言是否有一套普遍語法(Universal Grammar)。我們知道,人類的語言是千差萬別的,這種差異不僅是詞匯、發音或文字上的差異,而且是語法上的差異。就以漢語和印歐語系的語言為例,我們知道漢語是一種缺少形態變化的詞,現代漢語的形態變化幾乎只有「重疊」一種形式,例如「黑漆漆」中的「漆漆」。跟漢語不同,印歐語系中很多語言則具有豐富的形態變化(註2),例如名詞、代詞、形容詞有性(Gender)、數(Number)、格(Case)的變化(統稱為「變格法」Declension),而動詞則有人稱(Person)、時(Tense)、態(Voice)、式(Mood)等變化(統稱為「變位法」Conjugation)。

除了詞法(Morphology,亦譯作形態學)上的差異外,不同語言在句法(Syntax)也是千差萬別。有些語言如漢語語序固定,並且大量使用助詞(如「了」、「嗎」等);而有些語言如拉丁語的語序則相當自由。有關語序的另一個問題是某些句子成分在句子中的相對位置,例如主語(Subject)、謂語動詞(Predicate Verb)與賓語(Object)的相對位置;介詞(Preposition)與介詞賓語的相對位置;形容詞定語與中心語的相對位置等。在「主、動、賓」的相對位置方面,有些語言(如漢語、英語)採取「主-動-賓」的語序,有些語言(如日語)則採取「主-賓-動」的語序。在介詞及其賓語的相對位置方面,有些語言採取「介-賓」的語序(在些情況下介詞又可譯作「前置詞」),有些語言則採取「賓-介」的語序(在此情況下介詞不能稱「前置詞」,而只能稱「後置詞」,英文為Postposition)。

儘管各種語言在語法上是這樣千差萬別,但很多語言學家仍然堅信世界上的語言在語法是有共通之處的,即在所有人的頭腦中存在著一部「普遍語法」。生成語法學派便是持這種看法,並且把語法研究的目的定為探尋這部普遍語法的內容。生成語法學派提出了一套「原則-參數理論」(Principle-Parameter Theory),用以解釋普遍語法與個別語言語法之間的關係。他們認為在所有人頭腦中存在的普遍語法是由一條條原則組成的,這些原則都是極為概括性的原則,需要設定某種參數才能成為具體的語法。例如普遍語法中可能存在某些關於「主動賓」語序的概括性原則,但沒有具體規定必須採取甚麼樣的語序。而兒童學習某種語言的過程就是設定參數的過程,例如中國兒童在聽取了本族語言的大量例子後便會把「主動賓」的語序設定為「主-動-賓」,而日本兒童則會設定為「主-賓-動」。這樣便可以解釋為何在所有人的頭腦中存在著普遍語法,但世界上卻存在各種不同的語言(註3)。

普遍語法無疑是極具吸引力的,因為這正是任何科學的理想 - 以盡量簡潔的理論概括盡量多的事實。可是探尋能普遍適用於世界上所有語言的原則卻又是難度極高的。由於任何語言學家所能認識的語言都是很有限的,他們所獲得的結論在最初往往只適用於少數幾種他們所認識的語言,當套用到其他語言便不適用了,惟有不斷修正已有的結論,而這樣做有時會令他們的理論變得越來越複雜。事實上,生成語法學派自從在20世紀50年代誕生以來,已經歷了幾次重大的理論修正(註4),其原因就是為了涵蓋更多的語言事實。而其理論已變得非常龐雜(註5),非行外人所能想像。其實,由於世界上各種語言的語法在表面上千差萬變,我們可以想見一種能概括所有語法的理論必定是遠離表面現像的,因此必定是非常抽象的。

即使撇開探尋普遍語法的理想不談,對世界上眾多語言進行研究和比較本身也是一種甚有趣味的事,就像到一個陌生的地方探幽探勝、增廣見聞一樣。有些語言學家曾經把世界上的眾多語言比喻為一幢大廈內的眾多房間,假如我們在一生中只是永遠住在一個房間中而沒有嘗試看看其他房間的景致,那麼我們的眼光將會是很短淺的,只會以為大廈內的所有房間全都是同一種佈置。因此研究語言學,特別是從比較的角度研究語言,將有助我們擴闊視野,了解語言的哪些特質才是本質性的特質。

語言學研究的現代化

語言學的魅力還在於在它在當代經歷了現代化的變革,已從一門古老的學科蛻變為現代化的學科。這裡所指的現代化主要是指形式化,即用嚴格的、類似數學符號的形式化語言表述其概念和理論。當然,由於語言學是一門包含眾多分枝的學科,不可能每一分枝學科均達到形式化,某些分枝學科如社會語言學(Socio-Linguistics)仍然在使用非形式化的研究方法。此外,由於本人對語言學的某些分枝學科(例如音系學Phonology、計算語言學Computational Linguistics)認識不深,因此以下只擬就兩種本人較熟識並已廣泛使用形式化方法的語言學分枝作出討論,這兩個分枝學科是語法學(又稱句法學或語形學Syntactics)和語義學(Semantics)。

語言學的某些分枝之所以能朝形式化的方向發展,主要在於這些分枝所研究的對象具有規律性,而最能體現語言規律性的則是語言的語法。古代西方的語言學便已開始研究語法,這可能是由於西方語言形態變化豐富,存在著各種規則,因此促使語言學家對這些規則加以整理,並形成體系,此即語言學上所稱的「傳統語法」(Traditional Grammar)。不過,傳統語法除了使用表格形式(例如某些語言的名詞變格表、動詞變位表等)概括少數某些語法內容外,主要是用日常的非形式化語言表述其理論。例如傳統語法便把名詞定義為「人物、事物、抽象概念的名稱」,使用日常語言雖然有簡單易明的優點,但其缺點則是不嚴格和不科學,在進行研究和討論時會產生概念不清晰的問題。

及至20世紀初,語言學興起「結構主義」(Structuralism)革命,對傳統語法的不科學性大加批判。跟傳統語法不同,結構主義語法使用類似數學符號、算式的形式化語言表達語法事實。例如結構主義語法在判別名詞時,並非使用日常語言的定義,而是綜合使用五項標準(包括屈折變化、派生變化、語調模式、詞序和功能詞)確定名詞的特性。舉例說,在屈折變化(Inflecion)方面,名詞有單複數形式(boy, boys)和所有格(Possessive Case)形式(boy's, boys')的變化;在詞序方面,名詞能出現在以下句型框架的空格地方:

The _________ is here.
These __________ are here.

結構主義語法的另一個特點是使用類似電腦程式的語言描寫自然語言的語法,其優點為充分反映了自然語言的一個極為重要的特性 - 遞歸性(Recursiveness)。我們知道,人類能夠生成無限的句子,也能生成任意長的句子,其關鍵就在於語法的遞歸性。所謂遞歸性,是指某些句法單位可以重複出現在其內層結構中。例如在「張三知道一個消息」這一句子中,賓語「消息」是一個名詞,但除了用名詞充當賓語外,我們還可以用另一個句子充當賓語,例如「張三知道李四說了一句話」,便是用「李四說了一句話」作賓語。這樣句子之中可以包含另一句子,形成了一個崁套(Embed)結構。其實句子的崁套並不限於一層,我們可以在「李四說」後再崁套另一句子,例如「張三知道李四說王五會來」。上述崁套方法就是語法遞歸性的表現。除此以外,生成語法還使用比結構主義語法更為複雜的數學工具,使語法學研究更為形式化。

繼結構主義語法之後,喬姆斯基(Chomsky)在1950年代創立了「轉換生成語法」(Transformtional Generative Grammar)(後來由於已減低轉換在語法理論中的作用,故現在一般簡稱為「生成語法」)。轉換生成語法一方面繼承了結構主義語法利用形式化語言描寫自然語言語法的做法,另一方面亦提出一些新的語法概念,其中最重要的是「表層結構」(Surface Structure)和「深層結構」(Deep Structure)概念的提出。這兩個概念代表句子生成的兩個階段,可以用來解釋某些有歧義的句子以及某些表面結構不同但在語義上有關連的句子(例如主動態和被動態的句子)。前者是深層結構不同的句子,而後者則是深層結構相同的句子,經過轉換(Transformation)後成為表層結構不相同的句子(註6)。由此可見,生成語法不僅嘗試概括表面的語法現像,而且還嘗試從深入的角度解釋不同句子之間的聯繫,這一點是對結構主義語法的超越。

事實上,生成語法學不僅在研究方法上日趨形式化,而且它的研究對象也像數學那樣日趨抽象化。跟以往的語言學流派不同,生成語法不僅重視符合語法的句子,而且也非常重視不合語法或介乎合格與不合格之間的句子,這是因為生成語法不僅要描寫某種語言的語法,而且還要解釋人類的語感,即辨認句子是否符合語法的能力。他們認為只有在合格與不合格句子的邊緣地帶才能看清某些語法現像的真諦,因此在生成語法學派的著作中經常出現一些冗長而且結構非常複雜的句子。除了研究結構奇特的句子外,生成語法還研究抽象的「空語類」(Empty Categories),即沒有語音和文字形式的語類,例如「語跡」(Trace)(註7),而且還形成了專門的理論(例如「界限理論」和「空語類原則」Empty Category Principle等)。此外,它的某些理論也像數學那樣力求一般化,而不是只適用於某些個別情況。例如它的「X-階標理論」便嘗試把四種最重要的詞組(Phrase亦稱短語):名詞詞組、動詞詞組、形容詞詞組和介詞詞組統一在同一個理論框架下。

除了生成語法外,現代語法學的其他流派,如格語法(Case Grammar)、對弧語法(Arc Pair Grammar)、詞匯功能語法(Lexical Functional Grammar)、廣義短語結構語法(Generalized Phrase Structure Grammar)等也廣泛使用形式化的方法研究及表述語法。

其實,即使傳統語法學派在當代也已吸取了其他流派的長處,作出很多改良。例如由夸克(Quirk)等人編寫的《英語語法大全》(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便包含了很多舊式語法沒有研究的內容。舉例說,該書設有專章詳細討論狀語(Adverbial)的語義和語法以及動詞和形容詞的補足語(Complement)關係(註8),充實了舊式語法的兩個薄弱環節。此外,該書還討論了語法的模糊現像(Fuzziness),提出了一個「遞差」(Gradience)概念,指出不同語法概念的差異有時不是截然分明,而是呈遞進變化的。可以說,由於傳統語法在當代取長補短,雖然面對各種新興語法的挑戰,但它仍能憑藉其傳統優勢和淺顯易明的優點繼續成為最為一般人熟悉和一般中小學教授的語法。

談到這裡,本人想簡介一下中國學者張今對英語語法中「語結」(Nexus)問題的研究,他的見解載於其著作《英語句型的動態研究》中。語結是丹麥語言學家葉斯柏森(Jesperson)提出的概念,是指邏輯上的主謂結構(即包含主語和謂語的結構)。一般的句子都是由主語和謂語兩部分組成的,因此句子便是最常見的語結。但是除了句子外,各種「非限定動詞」(Non-Finite Verb)結構以至某些「抽象名詞」(Abstract Noun)結構也存在邏輯上的主語和謂語,因此也是語結。例如,在句子"His arrival was unexpected"(他意外地來到了)中,名詞詞組"His arrival"便是一個語結,它相當於句子"He arrived"。張今的書系統地研究了英語中各種語結結構的形式及其相互轉化的關係,開闢了傳統語法中一個甚少人問津的研究領域。由此可見,語法學雖然已發展了數千年,但是它仍然充滿活力,還有很多未被開發的領域等待新一代的學者開發。

最後談談語義學的現代化。從某一角度看,語義學是研究概念與現實世界關係的學科,因此語義學的研究涉及我們對世界的看法,因而與哲學關係密切。在過去,語義學的研究主要是通過哲學思辯或訓詁式的研究方法。隨著數理邏輯學的誕生,語義學有了新的發展方向。在過去,數理邏輯學的研究範圍只局限於少數幾個有嚴格邏輯定義的詞項,例如命題邏輯(Propositional Logic)中的「非」、「和」、「或」,謂詞邏輯(Predicate Logic)中的「所有」、「存在」,模態邏輯(Modal Logic)中的「必然」、「可能」,道義邏輯(Deontic Logic)中的「應該」、「可以」、「禁止」等。但在20世紀50年代邏輯學家蒙太格(Montague)把數理邏輯擴大應用於一般自然語言的句子後,開創了語義學的一個新天地 - 形式語義學(Formal Semantics)。可以說,形式語義學的誕生具有雙重意義,它一方面擴大了數理邏輯學的研究範圍,另一方面也為語義學帶來了形式化的研究方法。

自從蒙太格創立形式語義學後,此一學科迅猛發展,除了蒙太格語法(Montague Grammar)外,還先後出現了廣義量詞理論(Generalized Quantifier Theory)、話語表現理論(Discourse Representation Theory)、情境語義學(Situation Semantics)、動態語義學(Dynamic Semantics)等新興理論。在短短數十年內,語義學從一門傳統的學科演變為大量使用數學、邏輯學概念和技巧,須講求嚴格定義和證明的學科,而且還出現這麼多新興理論,由此可見形式語言學的生命力和巨大發展潛力。

除了形式語義學外,當代很多語法學理論也涉及語義學,其中尤以生成語義學(Generative Semantics)和分解理論(Decompositional Theory)影響最大。這兩種語義學都是由生成語法學分枝出來的學派,其特色是把生成語法學的方法用於語義學研究中,使語義學研究形式化。概括言之,兩派的研究方法都是把各種詞匯的意義分解為「語義成分」(Semantic Component,亦稱「義素」Sememe),並且嘗試概括出一些規律,用以聯繫不同詞、詞組和句子在語義上的聯繫(例如同義關係、反義關係、下義關係、蘊涵關係等)。

其實,當代語言學界對語義學(以及與語義學密切相關的語用學)的重視正反映了語言學研究的進步。傳統認為語義是雜亂無章、難以系統化的,傳統的語義研究只集中於詞源和詞義變化的研究,所得到的成果都是一些缺乏系統性的零星知識,不能匯集成一套完整的學問。當代早期的語法學流派(如結構主義語法和早期的生成語法)便盡量對語義問題避而不談。但是隨著研究的深入,人們開始發覺很多語法問題跟語義問題分不開,語義問題是迴避不了的,而且隨著知識的積累和理論的日趨成熟,人們開始較有信心向以往被視為「禁地」的領域進軍。可以預見,今後語言學的發展將會跟語義學的發展分不開。

語言學與哲學

語言的魅力還在於它在當代已成為哲學研究的一個重要焦點。在西方哲學史上,哲學研究的焦點曾先後經歷「本體論(Ontology)」和「認識論」(Epistemology)的時期。古希臘哲學關注的問題是世界本原的問題,即世界是由甚麼組成以及何謂「存在」的問題,此即「本體論」時期。及至近代,西方哲學的焦點從外部世界轉向人的知識,研究人類知識的來源、性質及其局限,此即「認識論」時期。在此時期先後出現「經驗主義」(Empircism)、「唯理主義」(Rationalism)和「德意志古典哲學」等流派。

正當德國哲學家黑格爾(Hegel)將德意志古典哲學發展至它的最高峰時,西方哲學界又正醞釀新的轉向。在19世紀末興起的「實證主義」(Positivism)指出歷代哲學家爭辯的問題都是一些超越經驗、無法驗證的「形而上學」(Metaphysical)問題,因而是沒有認知意義的。其後在20世紀興起的「分析哲學」(Analytic Philosophy)更進一步主張把哲學研究的首要任務界定為釐清概念的意義,對他們而言,哲學研究就是對人工語言或自然語言的深入研究,此即西方哲學界所稱的「語言學轉向」。由此可見,語言問題已成為當代西方哲學的焦點之一。

如前所述,語言學在當代正日趨形式化,這表現為語言學與邏輯學的互相接近:一方面語言學的各學科(句法學、語義學、語用學)均不同程度地引入邏輯學的方法;另一方面邏輯學亦正擴大其研究範圍,除了人工符號語言外,自然語言亦已被納入邏輯學的研究範圍內(有關語言與邏輯關係的詳細討論,請參閱拙文語言與邏輯淺談)。由於邏輯學是哲學的核心科目,這從另一個角度驗證了語言學在當代哲學中的重要性。


註1:這裡所指的語言習得是僅就口語而言,不包括書面語。一般而言,書面語的學習是有意識的過程。不過,語言學一般關心的是口語而非書面語,因為口語比書面語更基本,更接近自然。

註2:英語雖然屬於印歐語系,但語言學界一般公認今天的英語已屬於形態變化不豐富的語言。自少在香港學英語的人可能不同意此說,但此說是在語言學家把英語與世界上其他語言比較後得出的結論。事實上,如果拿英語與德語、法語、俄語、希臘語,乃至其他語系的語言如阿拉伯語比較,英語的形態變化的確並不豐富。

註3:注意這裡所說的不同只是就語法上的不同而言的。各國語言除了語法外,還有很多不同之處,而兒童在學習語言的過程中除了設定語法參數外,還須學習詞匯、發音和文字的書寫等。可是這些並不在語法學的研究範圍內。

註4:最初的生成語法理論稱為「古典理論」(Classical Theory)其後經過兩度改良,先後稱為「標準理論」(Standard Theory)和「擴充標準理論」(Extended Standard Theory)。在七、八十年代,生成語法理論的創立者喬姆斯基(Chomsky)又對其理論作出重大修改,世稱此理論為「管轄和約束理論」(Government and Binding Theory)。及至九十年代,喬姆斯基再對其理論進行簡化,提出「最簡方案」(Minimalist Program)。

註5:例如生成語法中的管約論便是由多個「子理論」(Sub-theory)(或稱「模塊」Module)組成,包括「X-階標理論」(X-bar Theory)、「題元理論」(又稱「θ理論」θ-Theory)、「格理論」(Case Theory)、「管轄理論」(Government Theory)、「約束理論」(Binding Theory)、「控制理論」(Control Theory)、「界限理論」(Bounding Theory)、「語障理論」(Barrier Theory)。

註6:以上所說的只是喬姆斯基的早期理論框架,後來喬姆斯基曾多次修改其理論,甚至廢棄了表層結構和深層結構的名稱,而轉換在其理論的重要性已日漸減弱。

註7:語跡是指某些語類在進行移位後所留下的痕跡,常用t來表示。例如在句子"He has met who?"轉換為"Who has he met?"的過程中,who一詞移到了句首,並在原位留下了語跡t,即上述句子其實是"Who has he met t?"生成語法理論認為,雖然上句中的t在日常語言中聽不到、看不見,但卻是真實存在的。

註8:動詞和形容詞的補足語是指專門放在某些特定動詞或形容詞後面,用以補足該動詞或形容詞意義的詞語。例如在句子"He likes swimming".(他喜歡游泳)中,"swimming"便是動詞"like"的補足語。不同動詞和形容詞對於其補足語的形式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動詞"like"後可跟不定式或ING形式的動詞,但是動詞"dislike"後卻只能跟ING形式的動詞。《英語語法大全》設有專章專門討論此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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